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现就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遴选医用耗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遴选医用耗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GXJTZ[2024]02152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1分标预计68万元/年,02分标预计66万元/年,03分标预计38万元/年;04分标预计324万元/年,按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
二、招标采购内容
01分标采购医用高值剂耗材配送服务商4名,服务期限1年;02分标采购医用口腔耗材配送服务商4名,服务期限1年;03分标采购医用义齿加工服务商2名,服务期限1年;04分标采购医用低值耗材配送服务商4名,服务期限1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2)供应商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注册备案,获取配送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截图或者备案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accreditation.gov.c)、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gov.c)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月3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09D号卡座)。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有效,核查通过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09D号卡座 )
方式二:本项目接收线上报名。如选择线上报名,请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所需材料和联系方式(详见下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盖章扫描至jiantong1215@163.com邮箱进行审核,资料有效且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文件费以银行转账或网上支付等形式对公转入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分标号(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19501040011203)。
标书购买登记表 | |||
单位名称 | 购买分标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办公室电话 | ||
单位地址 | 日 期 |
注: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分标陆仟捌佰元整(¥6800.00元);02分标陆仟陆佰元整(¥6600.00元);03分标叁仟捌佰元整(¥3800.00);04分标壹万贰元整(¥10000.00)。
各分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分标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1950104001120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开标室)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基本户信息(备注: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
八、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开云在线登录官网网(/)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209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771-263708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06室
联系人:全玉坚
联系电话:0771-2863138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6日